为何缴付保证金
 
  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,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、规则进行,竟买人事先缴付
保证金就是其中一项。
  在实施拍卖时,为防止拍定人不按期缴付价金而引起再次拍卖,造成时间上的浪
费和经济上的损失,国内外的拍卖法中及我国的拍卖实践中通常要求竟买人缴付一定
数额的保证金。缴付保证金目的,是要求竟买人在参与竞买及拍定某一件物品时,必
须按契约或法律规定支付价金。也就是说,在拍卖程序中,缴付保证金成为竟买人的
必要条件之一。如果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违约,应当承担因违约而引起的再次拍卖所
造成的损失。
  尤其是拍卖不动产(无论公开拍卖还是招标拍卖)之前,更要求竞买人缴纳较高
的保证金,且要以现金支付,其数额一般是不动产平均单件底价的5%。这是因为,不
动产价值高昂,对拍卖当事人利害关系甚大。
  总而言之,缴纳保证金,既能证明竞买人有一定的支付能力,又能以此来约束竞
买人的竞买行为。竞买人竞价成功,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;竞价未成功,保证金应如
数退还。假如竞买人竞价成功但未能如期按拍定金额支付价金,拍卖人可在其保证金
中扣除违约而造成的该此拍卖的损失。